青海省交通厅?京藏高速青海收费明细

其实青海省交通厅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京藏高速青海收费明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青海省交通厅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本文目录青海省何时

其实青海省交通厅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京藏高速青海收费明细,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青海省交通厅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青海省何时开始取消领取社保待遇集中认证
  2. 青海省六个人喝的什么酒
  3. 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4. 青海铁路疾控与西宁城东区疾控有联系吗
  5. 京藏高速青海收费明细

青海省何时开始取消领取社保待遇集中认证

7月17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已着手开始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日前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互联网十政务服务”要求,创新服务手段,提升社保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水平,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认证服务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模式,取消资格集中认证程序,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介绍,为全面取消集中认证,青海省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开发社会保障卡信息功能,为8.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9.1万名享受待遇的城乡居民建立认证模版。同时,开通了省人社厅官网网上办事大厅《青海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并正在进行手机APP远程认证最终测试工作,方便服务对象尤其是广大异地居住人员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进行认证。

下一步,青海省人社厅将继续指导省社保局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交通、旅游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实现认证对象在人口管理、殡葬、就医、乘坐飞机高铁等实名验证场景时的信息共享,多渠道精准核实参保人员待遇资格,“寓认证于无形”,让服务对象不跑腿就完成认证工作。

青海省六个人喝的什么酒

六位厅官喝的是两瓶青稞酒,其它六瓶是国窖1573。

6名厅官分别是:师存武,时任青海省委委员、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李青川,时任省委委员、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学文,时任省委委员、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多杰,时任省委委员、海北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洪涛,时任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陶永利,时任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为开展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以市场主体感受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聚力破解营商环境改革的痛点难点堵点弱点,加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细,做优企业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优化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增强投资吸引力,全面打造西部最优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大幅提升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用水用气、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等事项便利度,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以改革实效激发市场活力,在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解决难点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在指标提升、立法保障、评价促优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三、重点任务

1.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一致性准入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对照梳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所涉事项的管理权限、办理流程、申报条件等,推动“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审改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2.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参保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为企业提供档案“容e查”服务,将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合并为就业参保登记1个环节,实现企业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企业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深入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破冰”工程,每月开展“集中审批周”活动,将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审批环节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可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环评审批网上办理。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评合一”。简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图审流程,实行技术方案和施工图联合审查,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4.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推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进一步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将电网接入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取消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将用电报装平均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5.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6.提升纳税便利度。持续压减办税事项和次数,推行主税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探索推行财务报表报送、增值税申报“一键报税”,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内基本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次办结。各市州在本行政区域内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通缴通取”。(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7.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在西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后,区内探索实施“四自一简”监管制度。推广“提前申报”、“关税保证保险”、“原产地智能审单”等模式,缩短通关时间。推广运用“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加快推动货物出口、自动进口(含机电产品)许可等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西宁海关、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8.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全面推行用水用气“一站式”报装服务,将供水用户报装过程中的4个环节(报装受理、供水方案制定、项目预算及合同签订、验收通水),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天然气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核发后办理。进一步精简报装申请手续,优化流程管理,将天然气用户报装过程中的4个环节(报装受理、现场查勘、接气方案确定、工程验收)时间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完成,用户燃气设计和施工安装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9.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小微企业金融债发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进“银税互动”“银保互动”“投贷联动”,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实施资本市场“高原红”行动,推广“信易贷”,建立针对中小企业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信机制。优化信贷流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便审批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金融机构科技赋能,积极应用互联网、大数据、AI等现代科学技术,打破传统网点在时间上、空间上的瓶颈,提高电子材料应用比例,切实提升办贷效率,力争将企业获得信贷时间压减至1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0.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精简公用企事业单位索要的证明材料,动态调整证明事项目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1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持续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措施,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继续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赞助、培训、评比表彰等收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2.净化招标采购市场。开展招标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清理取消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的不合理规定,破除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规模以下非招标方式项目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监管局)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广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远程不见面开标”。(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4.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快递办”“咨询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推广使用“青松办”手机APP,加快各地区、各部门自建系统与青海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监管局、省政府审改办、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市州人民政府)

15.规范改进市场监管。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优化生态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抽查频次,推进联合抽查。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对守法企业大幅减少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取得实效,并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活动落实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协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合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落地见效。

(二)强化法治保障。加快推进《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进程,重点针对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评。研究制定年度营商环境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立通报反馈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度分析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切实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总结经验做法,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和示范样本,开展大美青海营商环境推介等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合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青海铁路疾控与西宁城东区疾控有联系吗

铁路疾控属于青海省青藏铁路公司下属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铁路内部的医院,而城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青海省卫生厅下属的医院属于给老百姓服务的地方,但是俩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比如患者多了互相可以接受又或者是设施设备可以互相使用等

京藏高速青海收费明细

青海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

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工作的通知》(青交养管[2019]217号)及《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青交养管[2019]264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执行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车辆通行费收费主体

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货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45元/车公里路段及标准:

马场垣至平安高速公路、平安至西宁高速公路、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阿岱至李家峡高速公路、西宁至大通高速公路、牙什尕至同仁高速公路、川口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大力加山经循化至隆务峡高速公路、花石峡至久治高速公路、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宁至湟源一级公路,标准如下:

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40元/车公里路段及标准:

德令哈至小柴旦高速公路、当金山至大柴旦高速公路、察尔汗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大柴旦至察尔汗高速公路、察汗诺至德令哈高速公路、德令哈至香日德高速公路、香日德至花石峡高速公路、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倒淌河至恰卜恰高速公路、西宁至塔尔寺高速公路、共和至茶卡高速公路、西宁至互助一级公路、湟源至西海一级公路、湟中至贵德一级公路、民和至小峡一级公路,标准如下:

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继续实施减免通行费车辆:

1.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3.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4.进行跨区作业的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须安装ETC车载装置,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平台线上预约,经联网路段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政策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规定继续实施减免通行费车辆:

1.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安装ETC车载装置,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平台线上预约,经联网路段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2.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收费公路的九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中规定的车辆。

三、ETC套装用户通行费享受9.5折优惠。

计费办法

驶入高速公路的ETC车辆通过ETC门架采取“分段计费,分段扣费”,非ETC车辆采取“分段计费,出口收费”。车辆通行费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ETC扣费精确到分,人工收费精确到元。

一型客车从原来的7座(含7座)以下调整为9座(含9座)以下,相应调整二型客车为10座(含10座)至19座(含19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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